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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研究应有可行性 所谓可行性,指的是选题是能被研究的,存在现实可能性,能够具体分析。可行性包含以下3个方面的条件:(1)客观条件,除必要的资料、设备、时间、经费、技术、人力、理论准备等条件外,还要有科学上的可能性,恩格斯说“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2)主观条件,指研究者本人原有知识、能力、基础、经验、专长,以及所掌握的有关这个课题的材料及对此课题的兴趣:也就是说,要权衡自己的条件寻找结合点,选择能发挥自己优势特长的课题,有的人擅长实践操作,就不一定非选理论研究课题;而在一个课题协作研究组当中,不同特长的人优势互补,才能真正发挥整体研究效益。对于刚“学步”的年轻人来说,最好选择那些自身考虑长久、兴趣最大的课题。而在教育第一线从事实践工作的教师,选题最好小而实,自己提出的研究问题,更容易发挥创造性。总之,知己之短长,扬长避短,才能尽快出成果。(3)时机问题,选题必须抓住关键性时期,什么时候提出该研究课题要看有关理论、研究工具及条件的发展成熟程度。如提出过早,问题会攻不下来。如几年前有人曾尝试从生理学角度,通过对脑电图的研究来考察人的认识规律,由于各方面条件还不具备,只好重新调整。提出过晚,又会被认为是亦步亦趋、毫无新意。正如贝弗里奇所说的,如何辨别有希望的线索,是研究艺术的精华所在,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并能按照其本身价值而不是按照主宰当时的观念去判断佐证的科学家,最有可能认识某种确属新东西的潜在意义。 在教育科学研究中经常出现以下选题不当的情况:一是范围太大,无从下手;二是主攻目标不十分清楚;三是问题太小,范围太窄,意义不大;四是在现有的条件下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太难,资料缺乏;五是经验感想之谈,不是科研题目。因此正确选题并非一蹴而就,它要求研究者不仅要有科学的教育理论指导,还要坚持唯物主义观点,从实际出发,通过对事实材料的分析比较,发现和抓住重要问题;不仅要把握该领域理论研究的全局,而且要对教育实际有深入的了解;不仅要有问题意识,而且要了解和掌握选题的有关知识和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选题能力和评价、创新等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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